因为我见到她了。分别整整十年后,我的初恋,在这里代称为W吧。
晚上我在洗澡,手机扔在一边,直到10点多了,才发现有短信进来,一看不要紧,居然是W的。
就算是我老婆看见,我也必须承认,当时我很激动。
早在1996年,我在南京上大学,和W相认相爱。那段爱情,虽然短暂不到十个月就泯灭,却一直激荡在我的青春岁月中。
想当年,我对她,是那么难以想象的痴迷。
我找出了一件衬衣,平时我一般是不穿衬衣的,但为了重视,还是穿衬衣。然后打听一下在那里吃饭好,我决定要出点血以显示我在北京混得不错。
第二天中午,我如约来到西直门宾馆,在走向W的房间时,我甚至有些紧张。
敲门,进房,老了。
W还是那么高,眼睛还是那么大,眼睫毛还是那么长,但当年挥发着青春的汗水,在操场上和我一起训练的小女生W确实老了。
没有想象的尴尬,我们很愉快地开始寒暄,什么当年你伤害了我,我伤害了你,一个字都没有提。
我也很惊讶,我曾经是那么地恨她,今天却如此地平静。——也应该平静了,十年,还有什么开水不能冷却?
然后W问我:“你能给我找点发票吗?我要回去报帐。”
虽然我很平静,但这句话彻底把我推回现实。哦,原来人家早就平静了,虽然我来,只是想叙叙旧,但人家来,可能连叙旧的心情都没有,目的是发票。
好吧,在大太阳底下,我开着车,带着W,到处开始找发票。还好这几年,我在北京朋友众多,其中开餐厅的也不少。一个朋友慷慨地给了我一本,我在他的办公室一张张的盖上章,拿出来给W。
期间,W发短信,说好渴,买瓶水吧。于是我又买了瓶水。
W拿到发票很高兴,说了一声,还是你好,幸亏给你打了电话。
我笑了一下。
中午没时间了,下午W要返回成都,于是我们在一个简单的餐厅吃了一点简单的菜。事先,我计划了很多方案,有泰国菜、韩国菜、法国菜还是私房菜,怕钱不够,我还从一个叫徐壮志的同事那里,借了点钱。我说过,我要出点血来证明我在北京混得不错。
但是,我这十年为自己所想象和设计的一百种邂逅场面,都没有如期出现。
W走的时候,跟我说,我过几天还要来。我说,好。
最后对会见初恋情人的问题总结几点:1、老人们说过的话都是真理,比如:相见不如怀念;2、我们怀念的,是初恋的感觉,而不是初恋的那个人;3、赚钱是第一要务,钱会让你在老同学和老情人面前保持尊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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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转自黎大记者的博客,呵呵。
我不同意最后的第二点,我以为怀念的还是初恋的那个人,只不过时光流逝,十年后,面前的这个人已经不是当年的小女生了。
















